北上過關|帶相機北上竟被海關沒收 港男違反1規定被罰千元【附出入境須知】
撰文: 王明芳
發布時間: 2024/07/04 17:12
最後更新: 2024/07/07 17:05
【北上/過關/深圳關稅/行李物品免稅限額/中國海關/相機/申報】外出旅遊時,各國的出入境規定都各有不同,如沒有留意清楚,隨時被罰款和扣查。近日一名港男於社交平台上發文,表示自己早前經羅湖口岸過關時,因未有申報攜帶相機入境而被深圳海關截停,雖當下已解釋相機用途,但海關仍沒收相機,並向他發出處罰通知書並罰款近千元。
北上過關|港男帶自用相機過關被扣查
該名港男於小紅書以「香港人帶相機去深圳被罰錢」為題發文,表示日前經羅湖口岸過關時,被深圳海關截停,指他攜帶了一部價值約$1.4萬元的Fujifilm X-T5相機,超過內地規定旅客攜帶物品的¥5000元免稅額。海關向他表示,相機超過免稅額但未有預先申報,需先扣起相機,至補交稅項。雖然事主已解釋相機為自用,惟對方回應自用也不可以。
佢哋話我部相機,超過$5000,自用都唔可以,佢話我冇申報,佢最後要我補稅先比返我。
北上過關|未申報被罰款近千港元
根據事主上載的行政處罰通知書顯示,當中列明罰款為「0.0855萬元」,即855元人民幣,約港幣918元。最後事主須補交稅項及罰款才可取回相機。現時,事主已到銀行提交罰款及稅項,但由於處理需時,海關未能即時收到罰款,事主目前尚未取回相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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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上過關|網民質疑事主「身有屎」 被罰款理所當然
帖文一出,網民反應兩極,有人表示自用相機仍被罰款極為不合理,「咁個個拎住部電話嘅要申報啦」、「好離譜,自用的都會被罰」、「說到底就是三個字『要申報』,下次記得去的時候就要申報」。
不過有網民則質疑事主「身有屎」,沒有說出事情來龍去脈,更被懷疑是「水貨客」,所以才會被罰款,「自用相機幾貴都帶過,大家的手機都超這個數了。你自己心裡清楚為什麼被罰」、「肯定是15天內天天進出香港,相機是新機」、「如果事實係咁,iPhone相機奢侈品大把嘢過5000,一日幾萬十幾萬人過關,死曬啦,九成自己身有屎,唔係會咁老實簽字?」。
北上過關|港澳旅客攜行李物品免稅限額
日前,內地與香港、澳門在《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》(CEPA)機制下經過磋商,同意提高自香港、澳門入境旅客的攜帶個人合理自用免稅額度,當中包括將原來免稅額度從¥5000元提高至¥1.2萬元,連同原有的進境口岸免稅店額外¥3000元免稅額,總合共¥1.5萬元免税額。新規定已於7月1日實施,包括羅湖、福田、深圳灣、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、拱北、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。8月1日將於所有口岸全面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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